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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爆炸事故点1公里范围氰化氢降至3%以下
9月5日,在核心爆炸点清理现场看到,事故现场清理工作正在科学有序地推进,核心区内三堆集装箱已经有两堆清理完毕,天津建工二建公司和天津建工总包的施工队伍正在对跃进路派出所办公大楼进行拆除,爆炸点南侧基本清除完毕,露出大量空地。图片来源:CFP视觉中国
中新网天津9月9日电 (记者 张道正)9月9日,天津港爆炸事故进入第29天。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天津港爆炸事故没有发生环境污染问题,氰化氢日检出率由事故初期的66%降至3%以下,环境应急监测为事故善后救援处置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支撑。
8月12日23时34分,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该市环保系统全面开展环境监测、严格开展污染防控、科学开展应急处置、及时发布环境信息。
13日0时30分,天津市环保局获悉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环境应急监测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以最快速度开展环境监测,对特征污染物实行动态监控,逐小时持续报告监测结果;从8月18日起在市环保局政务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上,每两小时向公众发布一次监测结果。
8月25日以来,事故点1公里范围外环境空气、地表水及土壤均已稳定达标,辐射环境未发现异常,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指标已达到环境背景值水平,氰化氢日检出率由事故初期的66%降至3%以下;学校、居民区和企业各项特征污染物均稳定达标,未出现异常波动;天津港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氰化物浓度远低于所处功能区要求。
事故发生后,环保部门采取了“前堵后封、中间处理”的紧急处置措施,立即关闭了周边区域4处排海口,封堵3处地表水沟渠和12处雨、污排水管道,防止含氰废水扩散;在核心区周围构筑1米高围埝,防止雨水进入核心区及危化品外溢;对事故区域全部雨污水利用罐车清运或就近破氰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为应对8月31日和9月4日两次强降雨影响,陆续打通了东排明渠、1号、6号和3号雨水泵站,确保雨水出路畅通。目前,事故封堵的4个排海口已恢复运行,未发生污水外溢和内涝情况。
为妥善处置事故现场遗留废物,环保部门细化制定了爆炸事故遗留废物及污染场地清理修复工作方案,明确了处理处置责任和任务分工,确定了分步实施、分区推进、分类处置的工作原则,划分了危险化学品、污染土壤等8类清理处置对象,稳步推进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和污染场地清理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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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5/0909/10805.shtml